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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延聘外国法律顾问有哪些要求?律师事务所延聘外国法律顾问有哪些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延聘外国法律顾问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所执业律师人数的10%,且最多不能超过10人。同一时期受聘担任外国法律顾问的外籍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国内其他律师事务所。 (二)参与试点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拟延聘的外国法律顾问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应当契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办理规则》的要求,合同应当包括聘任期限、执业范围、方法和权利义务、外国法律顾问的差错承担方法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聘任合同应当契合企业聘任外籍员工的有关规则,约好的聘任期限一般不得少于2年。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外国法律顾问购买不低于本所专职律师水平的执业稳妥。 外国法律顾问在任职期间,因执业中的违法行为或执业差错给当事人形成丢失的,由律师事务所承担补偿责任。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据聘任合同中的约好向外国法律顾问追偿。 重庆邦祥法律事务所(13368134577)专业重庆律师法律咨询,重庆婚情调查,重庆外遇调查,重庆婚外情调查,重庆离婚律师,重庆离婚取证,重庆离婚调查取证,重庆法律咨询,重庆交通事故,重庆工伤事故,重庆债务纠纷,重庆收账公司,重庆收债公司,重庆要债公司,重庆追债公司,重庆讨债公司,重庆心理咨询,重庆心理咨询师服务,欢迎了解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