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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法律咨询浅谈转给女婿的钱,女儿离婚时,如何分割?重庆律师法律咨询浅谈转给女婿的钱,女儿离婚时,如何分割? 李先生咨询: 2010年我女儿结婚后,我们把一套闵行区的房子给了他们小夫妻两个,我们当时写了一张纸表示把房子送给女儿,但是不断没有到房产买卖中心过户。去年,房子动迁了,我们也受权小夫妻他们两个签了动迁协议,动迁款也被女婿拿走了。但是没想到,如今女婿这边居然吵着要离婚。 我们咨询了女儿的意见,她说既然男方变心了,那就离婚算了。但是如今针对动迁房款就有争议,我们是想原本动迁房是我们给女儿的,所以动迁款也应该是给女儿的,但是男方说这应该是赠与给他们夫妻两个的,所以应该平分。 所以想问一下律师,关于这套房屋的动迁利益怎样办呢? 律师解答摘要: 1、闵行区的房子固然写了赠与女儿,但没有过户,该赠与行为未完成,房屋仍属于您。 2、您把这个房子的动迁款给了女婿,假如我是您的律师,我会主张这笔钱不是赠与,能够起诉女婿以不当得利请求女婿全部返还,但法院能否支持全部返还,还要看各方面的证据状况肯定。 3、律师提示:假如父母想赠与财富给本人子女,务必写明只赠与本人子女一个人,与子女的配偶无关。 本文由重庆律师法律咨询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