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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追债公司不要对债权债务真实性等问题妄下结论重庆追债公司不要对债权债务真实性等问题妄下结论 以“民事看关系、刑事看行为”为规则,遇到“索债型”警情中发生打架斗殴、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处警民警应当及时搜集现场依据,对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停范围的,经两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停,达成协议的制作《治安调停协议书》;对情节严重或可能发生更大抵触、不能进行现场调停的,应当将两边带回公安机关持续调查取证,为后期依法处置供给依据。在依法处置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处警民警不宜对债权债务纠纷的具体内容作出结论性定见,不要对债权债务真实性等问题妄下结论,对两边要进行劝解,并清晰告知处理债权债务的法律途径。对于处置中发现不合法阻拦、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法处理。 本文由重庆追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