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收帐公司法官提示索债有理,但追债需走合法途径重庆收帐公司法官提示索债有理,但追债需走合法途径 部分债主法令意识淡薄,在债务长时间未能完成的情况下,往往着急,觉得欠钱人敬酒不吃吃罚酒,不给点颜色看看,是不会容易还钱的,于是选择暴力、威胁等手法强行索取债务,乃至委托某些索债公司、雇佣社会无业人员进行索债,致使发展为刑事案件,债务人由受害人转化为被告人。 法官提示,某些“索债公司”最常用的索债方式是威胁和恫吓。在我国现行法令框架内,威胁和恫吓都属于违法行为。索债公司假如运用违法手法进行索债,这可能会给债务人带来巨大的法令危险。因为这时委托人和索债公司之间有可能存在“教唆”的联系,进而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的“共犯”,因而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索债公司”从业人员杂乱。债务人将一些关键的债务凭据交给他们,会给自己留下很大的隐患:“索债公司”拿到债务凭据后,可能自作主张地与债务人进行和解,极大地危害债务人合法权益;也有“索债公司”的业务人员拿着债务凭据向债务人收讫部分现金后携款逃跑。 因而,债务人应该通过走法令程序解决纠纷,采取调停方式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让自己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