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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债公司律师涉嫌套路贷被追责案例重庆收债公司律师涉嫌套路贷被追责案例 律师林某被指控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案 《起诉书》认为,林某作为青海某公司的法律顾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法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林某作为法律顾问,应该认识到青海某公司超范围运营放贷、利息在本金中扣除、高额索要利息等是违法行为,在其与青海某公司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写道,“一年三次去派出所参与调停”,这表明林某明知公司在催收中会有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并参与调停。 公诉人还认为,青海某公司曾将林某作为法律顾问的铭牌摆放在青海某公司催收部,对内部员工和外部客户发生心思“强制效果”,这对青海某公司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起到了帮助的效果。 除其他被告人外,《起诉书》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屡次骗得别人资产且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诉讼勒索被害人罗某,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被称为律师涉套路贷案件第一案,曾引起广泛谈论和争议,全国律协亦重视此案,经极力,毕竟以检察机关撤诉终结。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