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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债公司​债务人、债务人刊出了!往来科目的余额怎么处理?

重庆收债公司债务人、债务人刊出了!往来科目的余额怎么处理?

 有一个修建企业甲公司(适用企业管帐准则),2022年度账上有两笔往来科目,一个是应收账款109万元,一个是应付账款109万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两科目对应的债务人和债务人现已刊出,即应收账款109万元无法回收,应付账款109万元无需付出,应怎么进行税会处理?

 经查询得知:

 应收账款109万元是甲公司为A公司某项目提供修建服务的尾款,2020年3月已向A公司开具了发票,适用税率为9%,对应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8月竣工结算。

 应付账款109万元是B公司为甲公司某项目提供修建服务的尾款,2021年3月已向甲公司开具了专票,适用税率9%,甲公司已将该专票于2021年4月勾选抵扣,对应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8月竣工结算。

 重庆收债公司应收账款的税会处理

 (1)增值税无需处理,不属于出售折让,不能开具红字发票。

 (2)企业所得税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如果甲公司在2022年度管帐上确认损失,则应在2022年度申报扣除。文件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3)管帐分录

 借:坏账准备 109

贷:应收账款 109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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