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超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的债款由债权人证明债款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许一起生产经营
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债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应证明债款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许一起生产经营,进而证明债款系夫妻一起债款。考虑到债权人关于夫妻家庭生活用款举证难度较大,可以对其举证责任予以适当缓和。法院可对债权人和债款人是否具有亲朋联系,两边交往是否密切,对债款人家庭是否熟稔等加以审查。
债权人举证到达证明标准后,债款人对债权人主张不予认可仍坚持其抗辩意见的,债款人应当承当进一步举证责任,以证明告贷并非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一起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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