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革除债款人剩余债款的裁定之日止,债款人不得有下列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挑选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二)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四)新建、扩建、装饰房屋;
(五)旅行、休假;
(六)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七)租借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稳妥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日子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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