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可根据详细案情认定构成个人债款。
(1)夫妻两边主观上不具有举债的合意且客观不分享该债款所带来的利益;(2)债款构成时,债权人无理由相信该债款是债款人夫妻共同意思表明或为债款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成立。”这样一来就已明确,在这一维度首要的待证事实和答辩思路就是(1)超出日常日子及生产经营所需;(2)举债人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3)所借债款发生在两边分家期间;(4)其他没有举债合意,所借债款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子的景象;(5)其他债款构成时,债权人无理由相信该债款是债款人夫妻共同意思表明或为债款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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