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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夫妻债务诉讼形态与执行顺位抗辩的展开重庆收账公司夫妻债务诉讼形态与执行顺位抗辩的展开 为防止对方个人财产所享有的清偿顺位利益被剥夺,不能允许债权人在仅选择夫妻一方作被告的同时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夫妻债务诉讼由于不具备法院追加当事人的强制性和职权性,也不属于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因此,将其诉讼形态设计为一种介于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之间的共同诉讼更为妥当,当事人既可分别诉讼也可合并诉讼;但若合并诉讼,则法院必须合一裁判。 债务人个人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享有执行顺位抗辩权,其构成要件为:(1)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生效判决;(2)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顺位利益原则上可由夫妻一方主动放弃,但债权人应对此负举证责任。若作为被执行人的一方待执行完毕或执行过半才举证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则此时已执行部分不构成错误,不应实行执行回转。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之间不存在清偿顺序,债权人在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果后可任意选择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申请执行。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后,对另一方享有追偿权。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